关于广东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4 浏览次数:3007
为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广东扬航食品有限公司开展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
由广东扬航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审,经专家级审核,拟推荐杨敏为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即2024年3月24日-3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广东扬航食品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洪巷村陇头李水电路
邮政编码:515645
联系电话:0768-6801999
电子邮箱:2640129415@qq.com
广东扬航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4日